%A 秦汝男, 唐慧晶, 李梅莉, 刘保峰, 曾强 %T 不同风险评估法在纸面石膏板生产企业粉尘危害评估中的应用比较 %0 Journal Article %D 2021 %J 预防医学 %R 10.19485/j.cnki.issn2096-5087.2021.11.021 %P 1161-1165 %V 33 %N 11 %U {http://www.zjyfyxzz.com/CN/abstract/article_2238.shtml} %8 2021-11-10 %X 目的 比较接触比值法、综合指数法和职业危害风险指数法在纸面石膏板生产企业粉尘危害评估中的应用,为建材行业粉尘防控及风险评估方法的选择提供依据。方法 选择某纸面石膏板生产企业为调查现场,开展职业卫生现场调查和劳动者暴露粉尘浓度检测,采用接触比值法、综合指数法和职业危害风险指数法评估各粉尘暴露岗位职业健康风险,计算风险比值,比较3种方法的评估结果。结果 该企业石膏粉尘和煤尘暴露岗位的呼吸性粉尘检测结果分别为0.33~1.04 mg/m3和0.40~1.15 mg/m3,均低于我国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限值。接触比值法评估结果显示,上料、切断、分切和质检岗位为低风险,其他粉尘暴露岗位为可忽略风险;综合指数法评估结果显示,各粉尘暴露岗位均为低风险;职业危害风险指数法评估结果显示,各粉尘暴露岗位均为无危害等级。综合指数法的评估结果较高;职业危害风险指数法的评估结果较低,均比综合指数法低1个等级;接触比值法对上料、切断、分切和质检岗位评估结果与综合指数法结果一致,其他岗位风险评估结果低于综合指数法。结论 综合指数法评估指标较为全面,可为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提供切实依据,对纸面石膏板生产企业粉尘危害进行职业健康风险评估时可优先使用。